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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案件分析:买到A货怎么办?
作者:赵虎 律师  时间:2016年05月16日
案件回顾:
香奈儿鞋掉色,Logo也没了 专柜回应:穿着方式不对 不走路就不掉
上海的刘女士日前在上海国金中心香奈儿专柜花费5200元购买了一双正价麂皮平底鞋,只穿了两次,“第一天下来,发现鞋子掉色,袜子全变黑,我想也许掉一次就好了;第二天我换了双袜子又接着穿,还是这样。更可气的是鞋子的LOGO就是那个双C标志也掉了。”
然而,当她就此事向国金中心香奈儿专柜投诉时,得到的回复却是:“是您穿着方式不对”、“如果不走路的话,就不会掉了。”
花5200元买的鞋不能走路只能供起来?
记者从刘女士提供的照片中看到,她所穿丝袜的跟部有大面积染色,脚趾部也有不同程度染色;此外,位于脚背正中的双C标志也翘起、脱落。几天之后刘女士就此向国金中心香奈儿专柜投诉。
“他们赔礼道歉,说三天之内会答复我的。过了三天他们说现在处理不了,要七个工作日。然后给我打电话说给我一个 最终的解决办法:再重新换一双;或消费等值的产品;或更贵的产品再补差价。”
由于没有其他中意的款式,刘女士本想换一双同款鞋了事,但香奈儿专柜表示:不保证同样的问题不再次发生,“我们就是怕您到时候穿了还是同样的一个结果。”
当刘女士要求退货时,专柜方面表示,香奈儿的规矩是从不退货;是刘女士自己的穿着方式不对。“像您平时如果坐在办公室里面不去外面走路的话,它其实不会影响。”
刘女士哭笑不得:“应该穿在脚上然后不动对不对?为什么一开始你们不提醒?”
专柜称,“因为像您这么优雅的女士,肯定只在办公室里面坐坐。”
记者在国金中心香奈儿专柜的销售凭证背面看到:其《一般条款与条件》中,确实印有服饰商品“一经售出,恕不接受退货”的字样。对此,某律师事务所杨状律师表示,香奈儿单方面印制的“恕不退货”说明,属于格式条款、霸王条款,应属无效。
刘女士表示,“我打了消协的电话,说要到专门的质量检测中心去检测;还要消保开证明,委托这个机构去检测;还要跟他们一起去,然后双方认可检测机构……实在太麻烦。”
目前,国金中心已要求香奈儿专柜再次与消费者进行协商。礼宾部王小姐表示:“我会跟他们香奈儿这边的负责人再联系一下,进行沟通。”
法律分析:
1、是否可以退货?
这个问题应分为两个方面,首先无论是买到的商品是否属于A货,所有商品都有出现商品质量问题的可能性,不是国际大牌的商品就没有质量问题。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的很清楚,商品应该满足其最基本的用途,且保证该商品的质量符合有关的规定。本案中,顾客买的鞋子不能穿,那就属于质量有问题。按照我国消法的有关规定,质量问题应该适用“三包”的有关规定,7天之内可以退货,7天之后可以包修、包换,如果修理或换货超过2次依然有问题的,就要考虑退货了。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,消费者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,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进行投诉,或者消费者协、会进行投诉由其组织调查。
其次,如果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机关的调查,能够证明买到的确实是A货。那么应该对该经销商进行处罚,情节严重的,要承担刑事责任。而消费者可以以受到欺诈为由要求相当于商品价格三倍的赔偿。
2、“一经退出概不退货”是否有效?是否属于霸王条款?
首先,这个属于一个单方面做出的殿堂告示,并不是一个双方的约定。这种单方的店堂告示不能排除消费者的权利,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。这个告示不许消费者退货,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,应该属于无效的。
3、境外旅游购买了一些奢侈品,回国后发现买到的是A货,那么消费者该找谁呢?
通常这种情况会比较麻烦,如果在境外旅游时买到假货,而且属于自由行且自主消费的,那么消费者要找境外购买地的有关机关进行联系,通过他们的协助来处理有关事宜。
如果是通过旅行社出境游玩,在旅行社推荐的购物地点消费且保存有相关购物凭证的,那么旅行社是负有一定责任的。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三包责任。
如果不是在旅行社推荐的地点购物的,那么可以通过旅行社,由旅行社出面联系境外有关机构来处理。(赵虎 律师)